北京故宮博物院研究院、古典家具鑒定專家宋永吉認為,紋飾是極為重要的鑒定依據,但是家具鑒定要綜合多方面因素:“明代在家具上常用的是直紋或者是卷草紋,而清代雕刻的花紋相對繁復,但這只是一個概況,還要看具體時期的具體特點,并結合工藝來研究。”
他舉例,乾隆早期的家具雕刻多留地子,所以判斷看一件家具是不是乾隆年的,看看有沒有地子,如果有就摸一摸看是不是鏟得很平。明代家具大部分使用黃花梨,也有部分永櫸木或者鐵梨木,但很少使用紫檀和紅木。進入清代后,康熙年到乾隆年大部分都是紫檀家具,很少有紅木家具。
陸先生舉例,比如方凳、繡墩這種器型有時很難一眼看出是出于明代還是清代,“明代的凳子顯得比較"胖",比如大方凳就特別大,而清代的凳子尺寸要小很多。明代的繡墩圓弧鼓的部分也要比清代的繡墩顯得"胖",清代的繡墩是瘦高型,尤其是雍正時期的設計尤為秀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