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中小型森林種植者數量上升
在大多數具有人工林發展潛力的國家,預計中小型森林種植者的數量將在未來幾十年增加。但是,這些種植者面臨難以提升價值鏈的嚴峻挑戰,因為他們缺乏與市場運營商、中間商和大型采購商談判的實力。他們通常也沒有足夠的市場信息,只能依靠中間商來確定其木材蓄積量、質量和價格。
二、土地使用權難以保障
在許多亞洲和非洲國家,土地主要由國家擁有,并且保障人工林土地所有權很困難。例如在印度尼西亞,有關土地租賃和特許權的法規往往含糊不清,土地使用權的爭取可能會導致社會沖突,從而引發聲譽風險,特別是對于外國人工林投資者。
三、土地競爭
在全球范圍內,土地爭奪不斷升級,主要是由于對食品、其他農產品及纖維、木材和生物能源需求的增加。例如,在印尼,人工林和農業之間的土地爭奪非常激烈。油棕櫚種植園對土地的爭奪尤其突出。據估計,油棕櫚種植園的利潤率比紙漿材人工林高10多倍。土地利用的競爭推高了土地價格,迫使人工林遷往更加邊遠的地區。
四、環境影響
在一些國家,人工林的擴大以破壞原生植被為代價,忽視水土保持,給人工林自身的發展造成了不好的聲譽。例如,印尼的大部分人工林過去都曾經是天然林;印尼還在經過排水處理的泥炭土地上營造人工林,造成大量二氧化碳的釋放。在老撾,有些人工林公司在從政府獲得森林特許權后,采伐林地上的木材,然后將土地及經營權出售給第三方,造成一系列負面的生態和社會影響。由于大多數工業人工林為單一樹種構成的純林,其導致的生物災害和非生物災害也引起關注。在一些地區,由高蒸騰速率樹種組成的人工林,因減少了其他用途的可用水量而遭受指責。
五、社會問題
土地使用權的不明確給非洲、亞洲、南美洲和中美洲部分地區帶來許多社會問題。在許多國家,土著居民和當地社區有傳統的土地使用權,而人工林公司通常需要遵循法定的特許權和土地使用權審批程序。然而,法定制度并不總是承認或尊重傳統的土地權,這意味著人工林公司購買土地可能會導致當地人喪失土地使用權。這種情況對于在發展中國家投資的外國公司是一個嚴峻挑戰,因為這些外國公司最終可能被卷入該地區的社會沖突,而這種沖突在他們進入該地區之前就已經存在。
六、執法不嚴
在許多具有人工林發展潛力的亞非國家,執法不力是一個嚴重問題。例如,烏干達并不缺乏良好的用于保護森林和樹木的法律和法規,但這些法律法規沒有得到充分落實。造成這一狀況的關鍵因素是沒有足夠的資金、機構能力和人力,難以通過對森林和市場進行巡邏來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,并對違法案件進行起訴。另外,許多執法人員,如警察、法官和海關官員,缺乏識別法律文件(許可證和收據)和木材上的標記的實際能力。一般來說,薄弱的管理體系,尤其在政治和經濟形式不穩定的情況下,將增加人工林投資成本,不利于人工林發展。
七、投資不足
許多發展中國家具有適合栽培人工林的自然環境,但卻缺乏足夠的投資。制約人工林投資的主要因素包括:土地使用權缺乏保障;人工林投資面臨政治、社會、環境和聲譽方面的風險;金融機構對林業投資缺乏了解。此外,由于缺乏有關森林資源的足夠信息,人工林投資項目準備階段所發生的前期成本也比較高。